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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调整七种中药材收购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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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国家计委物价局对七种中药材的收购指导价进行了调整。 (一)白术:统货(每公斤,下同)6元;湘、鄂,一级9元;赣、闽、川、陕统货9元,上下浮动20%。 (二)当归:川、甘三等6元;陕西一等7.5元;云南二等15元,上下浮动20%。 (三)生地:赣、豫、鲁、鄂一级5元,二级4元;三级2.8元。
出处 《农村百事通》 1995年第5期16-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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