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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署要求各部门带头使用规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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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4年5月17日,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要带头使用规范字的通知》。通知说:《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自1992年由我署与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发布施行以来,出版物用字规范化的情况有了很大好转,但仍有少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和新闻出版单位对此不够重视,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的现象依然存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不但有利于现代化建设和民族文化的发展,而且也是国家文明程度的一个标志。
出处 《年鉴信息与研究》 1995年第3期53-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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