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3月10日至3月12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粮食、棉花、化肥工作会议。会议指出,粮食、棉花、化肥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生产、流通、消费都必须坚持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既不能统死管死,也不能放任自流。改革中,要贯彻加强农业的原则,增加有效供给;要贯彻总量平衡的原则,做到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基本平衡;要贯彻统筹兼顾的原则,处理好粮食、棉花、化肥之间的比价关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会议强调,各级地方政府特别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政府,必须承担起保证本地区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