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训令第161/95/M号五月日南粤集团主席徐志先生,一直在澳门从事大量对本地区有积极作用的工商业活动;於徐志先生领导南粤集团,对加深澳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省份的合作和关系,一直担当了重要的角色;同时,为了对徐志先生於澳门及邻省广东间出入口发展和增长长期所作出的努力、心血和贡献,予以承认;而且,亦考虑到其工商活动对澳门地区及未来所带来的重大利益;基此,总督运用九月三日第42/82/M号法令第七条赋予的权限,著令:独一条:根据九月三日第42/82/M号法令第五条二款C项的规定,授予徐志先生工商业功绩勋章。
出处
《大经贸》
北大核心
1995年第6期4-5,共2页
Foreign Business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