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原则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始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 一、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 社会主义必须建立在公有制的基础上,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响亮地宣布:“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马克思恩格斯反复论证生产的社会性质,决定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必然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一直把公有制作为未来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作者 冯雪芹
出处 《泰山学院学报》 1995年第2期145-148,共4页 Journal of Taishan University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