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团伙犯罪已成为严重刑事犯罪的突出表现形式,团伙犯罪的特点、规模、手段及发展趋势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动向、新问题。据统计,1992年至1994年上半年,太原市预审办案单位共受理各类团伙犯罪案件373案1558人,分别占逮捕案〈犯〉总数的15.2%和37.4%;1993年受理团伙犯罪案件170案714人,比1992年分别上升44.1%和48.1%,分别占全部逮捕案〈犯〉总数的18.3%和42.9%;1994年上半年受理的团伙犯罪案〈犯〉又比1993年同期分别上升23.2%和30.75%,分别占到全部逮捕案〈犯〉总数的16%和38.7%。团伙犯罪呈现出不断增长势头,且幅度较大,其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