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1997年的临近,对一国两制条件下香港法制的研究也就显得愈加迫切和重要。本文从理论角度着重对一国两制条件下香港法律体系的构成要素进行了分析。文章认为未来香港法律体系将主要由以下三部分构成;一、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及其它规范性文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三、与香港基本法不相抵触的香港原有法律;与这种法律体系相对应,未来香港法律体系呈现出以下特征:基本法作为“小宪法”的特殊性;制定法与判例法并存;以及一国两法两系两城的中国特色。香港这种独特的法律体系,既给传统法学注入了新鲜内容与活力,也标志着中国法学在当代的新发展、新转折。
出处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5年第4期5-8,共4页
Journal of Guizhou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