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业税收问题的通知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业税收问题的通知1995年4月10日财税字[199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西藏):经国务院批准,现对林业有关税收问题通知如下:一、对国有森工企业以林区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
出处 《中国税务》 1995年第6期34-35,共2页 China Taxation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