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金融大法——《中国人民银行法》。这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法,是保障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全面履行稳定币值、加强金融监管的职责,完善和加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推进金融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一部重要法律。《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及外汇”,从而为中国人民银行实施公开市场政策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出处
《辽宁经济》
1995年第11期23-24,共2页
Liaoning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