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的用地是国家无偿划拨的。在国有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改革的过程中。如何处理国有土地无疑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一、国有土地必须有偿使用且应保值增值土地是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创造社会财富的重要源泉。按照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应该为它的所有者带来收益。这种收益,在出让使用权时表现为能给它的所有者带来地租,包括绝对地租、级差地租和垄断地租;在出让所有权时表现为能给它的所有者带来土地买卖的收入,即土地价格。现阶段,既然确立我国的经济是市场经济,那么,土地自然也应为它的所有者带来收益。顺理成章,国有土地应为它的所有者带来收益,无偿使用国有土地的作法必须改变。因此,在国有企业的改革中,为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必须建立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机制。在土地处置时,我们不仅要考虑土地的有偿使用,而且还要考虑土地的保值增值。这是因为土地是一种不同于其它生产资料的生产资料。它具有两个明显的特点:其一,土地具有永续利用性。
出处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1995年第2期5-7,共3页
Journal of Hubei Radio & Television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