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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反映增值税“先征后退”企业当期盈亏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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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有、集团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业务,过去享受免税照顾,从1994年1月1日起则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这样虽然并没有增加企业税负,但由于受税务先征税而财政后退税和进项税额超前抵扣的影响,致使企业按增值税会计处理帐务,出现反映盈亏失真的问题。这个问题亟待解决,本文在此作些探讨。
出处 《财务与会计》 CSSCI 1995年第3期22-24,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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