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既调动各分厂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又做到活而不乱,广东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起对各分厂实行层级管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其特点是:1.将各分厂变成委托法人单位。除投资决策权、设备处置权、经营决策权和拒绝摊派权外,各分厂享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规定的各项经营权。在授权范围内,各分厂有权自主经营,直接进入市场。2.一个银行帐号对外。在向各分厂下放财权的同时,为了加强公司的宏观调控能力和做到资金的合理调配,公司规定各分厂不得对外开设银行帐号,各项业务均通过内部银行办理。
出处
《财务与会计》
CSSCI
1995年第7期40-40,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