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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八”事变后,东北贸易的殖民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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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 “九·一八”事变前,中国东北地区的对外贸易是中国对外贸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926年至1931年间,东北的贸易总额(包括对内商业往来和对外贸易)约相当于中国本部贸易总额的30%。同时,东北是中国对外贸易中一个大量出超的地区。从1926年至1931年,出超额累计达12702.8万元。这样大的出超额,对于减少中国对外贸易的逆差,是起了相当的作用。由此可见东北的出口贸易在中国的对外贸易中所居于的举足轻重的地位。 在东北的出口贸易中,农产品即大豆三品(大豆、豆油、豆饼)及粮谷居重要地位。大豆三品不仅能够源源供给国内市场之需,而且很大一部分远销于国际市场,其中包括日本与欧洲市场。出口物资除农产品外,煤、铁出口量也很大,主要运往日本。从1926~1931年,东北煤的生产量为5667万吨,出口2700多万吨,约占48%左右。鞍山和本溪的生铁产量为175万吨,出口为148万吨,占85%。 在进口贸易中,表现出半殖民地的经济特色,工业产品特别是生活必需品由外国进口,其中多从日本进口。日本在东北进口贸易中所占的比重很大,从1925年至1929年都在40%以上,远远超过了其他国家。实际上,在“九·一八”前夕,东北的对外贸易是以日本为主要对象国的。1927-1931年,日本对东北的贸易额约占东北总贸易额的40%?
作者 孙玉玲
出处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5年第5期90-93,共4页 Journal of Qiqihar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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