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纵观我国古代美学发展史,“情”与“志”始终处于尖锐的对峙状态,而“诗言志”即把文艺作品视为阐抒儒家伦理志向之工具的观念,则占据着主导的地位.然而,魏晋和明清时期,却是相对重视和倡导“情”的时期.对于前者,宗白华先生曾指出:“汉末魏晋六朝是中国政治上最混乱、社会上最痛苦的时代,然而却是精神上极自由、极解放,最富于智慧、最浓于热情的一个时代,因此也就是最富有艺术精神的一个时代.”而明清特别是明代中叶,则是以人的主体意识觉醒为主要标志的启蒙思潮兴起的重要时期.“重情”是魏晋和明清时期的共有的审美现象.魏晋的王弼强调“情出于自然而不可革”,以为“圣人茂于人者神明也,同于人者五情也.神明茂,故能体冲和以通无。
出处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5年第6期65-71,共7页
Journal of Qiqihar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