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谈行政审判协调范围的有限性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谈行政审判协调范围的有限性江勇,李厚宁行政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的关系可归纳为以下三种模式:一种是“纯粹监督型”,即人民法院单纯就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展开审查,就案办案。当前此种关系已难以立足。另一种是“紧密结合型”,即人民法院提前介入行政...
作者 江勇 李厚宁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1994年第1期31-32,共2页 People's Judicatur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