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教委在今年9月发出了《关于颁发【普及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基[1994]19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普及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本地区的评估验收办法,以更好地推进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的发展。《办法》在"评估项目及指标要求"中,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指标作了明确的规定,提出"各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在城市和经济文化发达的县达到80%左右。
出处
《现代特殊教育》
1994年第6期4-4,共1页
Modern Special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