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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扬桥副食品商店价格自主不乱涨 税负增加自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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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泰州市扬桥副食品商店有70余名职工,是零售兼批发的国有小型企业,根据新税制的有关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国家对批发征收的批发毛利税改为销项税,这样,占该店销售30%左右的批发的销售额一年上缴的税金,由过去的1.1万元,增加列2.1万元。有人主张用调高商品价格的办法来弥补,但经理樊国华认为,价格自主了不能乱涨价,国有企业应该带头平抑物价,维护消费者利益。于是,该商店及时提出“政府放开、企业管严、
作者 李锐 张艳
机构地区 泰州市商业局
出处 《江苏商论》 北大核心 1994年第7期44-39,共2页 Jiangsu Commercial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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