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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艺术中的情与理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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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艺术中的“情与理”这对美学范畴,历来受到许多艺术家和理论家的高度重视。普列汉诺夫在《没有地址的信》中写道:“文艺既表现人们的感情,也表现人们的思想,但是,并非抽象地表现,而是用生动的形象来表现。艺术的最主要的特点就在于此。”又说;“艺术开始于一个人在自己心里重新唤起他在周围现实的影响下所体验过的感情和思想”(《普列汉诺夫美学论文集》308页)。他说的艺术当然包括音乐在内,可以说,他的观点具有相当广泛的代表性。 与此对立的观点是:音乐根本不能表现人的思想感情。其推理方式如下: 大前提:思想感情是只有活人才有的东西。 小前提:音乐是人之外的物。 结论:音乐不可能表现自身所没有的思想感情。 讨论问题,不应该从逻辑推理出发。
作者 杨易禾
出处 《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版)》 1994年第2期3-11,共9页 Journal of Nanjing Arts Institute:Music & Perform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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