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继《义务教育法》之后的又一部教育大法。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法》确实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盛衰。《教师法》的颁布是关系到确定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一件大事。多年来的经验证明:大事应大抓,正事宜正办,好事要办好! 立法难,执法更难。我们要把《教师法》认真落到实处,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为此,特建议如下: 1.大造尊师重教的社会舆论。人民教师是人类社会文明的建设者和传播者,离开了教师的工作就谈不到任何文明的继承、发展和创造。所以小平同志说:“整个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纵观历代兴替,振兴邦国,无不教化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