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报道,我国将在第三产业领域对外资实行开放。具体内容是: 商业领域:将在上海、北京、天津、大连、青岛、广州和5个经济特区准许建立一、二家合资超级市场,但只许经营零售,不准许批发;投资方式可合资合作,但不准许独资经营。外贸领域:外国企业的投资只限于保税区内。交通运输领域:鼓励外资在高速公路、铁路、汽车运输、码头建设等业种参加经营;准许在车辆(车身)制造、汽车站管理、沿途汽车加油站、餐馆、修理服务业等项目合资;准许独资建设货主专用码头和专用航线。
出处
《侨园》
1994年第2期44+46-48,46-4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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