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价值规律对市场的调节作用将越来越大,优胜劣汰的机制将会使企业随时都有可能面临着无力清偿债务,甚至破产的风险。有鉴于此,银行为了确保自己能如期收回贷款本息,避免资金损失,往往需要企业(借款者)提供一定的资财作为偿清贷款的保证,这就是抵押贷款。抵押贷款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得到了高度的发展。我国五十年代中期以前,对私营企业的放款也主要采取这种方式,以后虽然强调贷款的物资保证性,但只是进行价值量的计算和帐面检查,实际上是信用放款。八十年代中期以后,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几大专业银行和新组建的区域性银行逐渐采用抵押贷款的形式,这对于防范贷款风险、提高资产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采用抵押这种形式是否贷款的风险就没有了呢?回答是否定的。尽管抵押贷款是防范信贷资金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但决不意味着办理资财抵押手续、签订企业资财抵押合同后,银行贷款的风险就消失了,相反,在某种程度上还有可能使信贷资金的风险加大,因而抵押贷款的风险还是存在着。所以,要减少银行信贷资金的损失,提高资金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