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绥远省是国民党政府于1928年设立的,是国民党推行民族压迫政策对蒙古族实行分而治之的产物。中国共产党坚决反对民族压迫政策,坚持民族平等的原则。在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指引下,1947年5月1日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解放后,由于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加强了绥远省人民政府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密切合作。经过几年认真细致的工作,终于撤销了绥远省建制,完成了绥远省与内蒙古自治区合并的工作。绥远省与内蒙古自治区合并,解决了国民党在内蒙古强行设省的历史遗留问题,增强了民族团结,促进了内蒙古自治区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
出处
《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4年第2期49-57,共9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