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用社改革几年来,理论界总结出造成信用社风险贷款的主要原因达三十多种。对采取收回风险贷款的方法各抒已见,其中不乏预防风险贷款的良策。如开展合同法宣传,加大担保抵押贷款比重,依法收贷,充分发挥信用社利率的经济杠杆作用等。但通过实施,风险贷款仍有增无减,没能达到预期目的。笔者认为,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是没有能认识到风险贷款的实质。现在抛开风险贷款形成的原因及解决方法,针对怎样预防新增风险贷款,谈几点粗浅意见。
出处
《征信》
1994年第3期62-63,共2页
Credit Refer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