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品经济的大潮曾把供销社系统冲击得支离破碎;在城里无立足之地;在农村也被星罗棋布的食杂店、财大气粗的个体老板抢去了他们的“饭碗”。 在相当一部分供销社的发展举步维艰时黑龙江省供销社却“红红火火”。尽管也背负着沉重的历史包袱,然而机构改革却使黑龙江省供销社从处境艰难走向了生机一片。 改革“四步曲” 早在1983年,黑龙江省供销社就在全国供销社系统做到了三个率先:率先退出政府序列;率先改为民办;率先变成集体。 1984年黑龙江省供销社又和财政脱钩,成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费自理的企业管理部门。然而这些并没有使供销社“脱胎换骨”,政府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种种“通病”在这里依然能够体现出来。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1994年第29期29-30,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