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甲:听说贵公司典当灵魂,不知是否确有其事。 乙:不假。如今精神交易既已市场化,在铺子里典当灵魂不属违法业务。 甲:小说《死魂灵》写过灵魂的奴隶可以买卖,从未听说灵魂可以抵押。 乙:没听说的事多了。敝公司不只不付押金,对方来典当,还要倒贴钱钞。 甲:不为缺钱使,谁愿当东西。 乙:当票在顾主眼里,比各种文凭、证书、奖状的价值都高。 甲:您这一说,我更不理解了。 乙:敝公司的当票,用最好的纸张印制。印制之精良,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顾客典当灵魂而得此证,用处大着呢。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1994年第47期37-37,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