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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一方平安是我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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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公安系统的“官” 里,我算是最小的了,管区也偏僻。最近两年,我成了公安系统的名人,连续立功获奖。上级表彰我秉公执法,其实,我不过是心里记挂着两个字——“职责”,一个人民警察的职责。 我刚到榛柴当所长时,这里赌博、盗窃、斗殴现象十分严重,我就以此开刀。一个村支书领人耍钱,被我当场拿获,他大吵大闹:“孙长发,你初来乍到,就敢在太岁头上动土?”我啥也没说,扯单子罚款,告诉他:“不服的话,还有更重的。”他一看我比他还“横”,乖乖交了罚款。 庙屯一带盗窃最凶,我经过5天摸底调查,查到一个靠盗窃生活的不法分子。几次传唤,这小子就是不来,我亲自找上了门。在他家里,他的亲戚、邻居围攻我,把我的领章都揪下来了。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1994年第45期44-4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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