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知从何时起,我们的人际关系,有时笼罩上了“够意思”的烟雾.一切政策、原则,面对这“够意思”三个字,似乎都得“退居二线”.它成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准则:该办的事情办了,自然够意思;不该办的事没有办,却“不够意思”,好象只有把违背政策或纪律把事情都办了,才最“够意思”.在这种烟雾弥漫之处,有点权力的人,常需要应付大量亲朋好友,同乡同学,同事熟人的纠缠.他们提出一个又一个不一定合乎原则的要求,比如额外拨笔款啦,晋个级啦,调个房啦等等.如不答应,就说你“不够意思”.一般无权无势者背后说你骂你还没啥,要是有点儿头脸儿和势力的人一旦感觉你不够意思,那就麻烦了.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1994年第40期35-35,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