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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维文等人的行为构成了盗伐林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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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龙洋县竹详乡五一村外有棵古樟树,据说是明代古樟,为全县第二棵大樟树。1957年林业部曾来将此树列入林业档案,作为保护树。这棵老树现在仍然生长茂盛。树高20多米,胸径1.7米,材积达20多立米。 1993年7月.该村村民邹维文、张正树等数次串通要盗伐这棵树。7月13日下午张正树与张孝龙一伙盗砍樟树枝一段,材积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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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农村百事通》 1994年第2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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