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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制——农民第三个伟大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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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股份合作制,是中国农民继家庭承包和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之后的第三个伟大创造,是农村深化改革的产物,也是农村产权制度变革的重大突破,对建设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股份合作制的成就在于:还经营自主权于农民,还所有权给农民,"集体经济"成为农民共有的经济。农民有了参与权、监督权、资产收益分配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为什么说。
作者 郭书田
出处 《农村科技》 1994年第8期4-5,共2页 Rural Science &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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