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减轻乡镇企业负担,促进乡镇企业健康发展,5月15日国家计委、财政部发出通知,对乡镇企业管理费的上缴和管理工作作了适当调整,包括取消部分不合理收费,降低部分项目的收费标准,部分收费政策向不发达地区倾斜等。这是国家计委、财政部根据199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涉及农民负担项目审核处理意见的通知》要求,对农业系统涉及农民负担的八个收费项目文件提出的修改意见。农业部将于近期内予以转化。
出处
《农村科技》
1994年第7期5-5,共1页
Rural Science &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