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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子女上学也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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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江省嵊泗县黄龙、小洋两个渔乡十余位学龄儿童和少年的家长因不听乡村干部和学校教师再三劝导,既不送无故歇学的子女返校,又不执行乡政府有关处罚决定,嵊泗县人民法院根据乡政府申请,对这些家长实施了处罚强制执行。1993年11月27日中午,黄龙人民法庭庭长董凯文,率2名法官,首先来到黄龙岛峙岙村,一位拒不送其儿子返校的张网船主家中。船主年已44岁,有两个儿子。大儿子中学毕业后返乡捕鱼。
作者 翟浙江
出处 《农村科技》 1994年第7期44-44,共1页 Rural Science &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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