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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肥料 农药 种子管理——农业部工商局联手出台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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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抓好农资市场管理,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利益和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4年3月1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出台加强肥料、农药、种子管理的新措施。近几年来,假冒伪劣的化肥、农药、种子充斥市场。1991年,农业部抽查四川、江苏、安徽三省60个单位,经销的化肥产品合格率仅24.6%,抽查山西、湖北、湖南三省8个单位,农药样品合格率也只有38.3%,情况严重。这次出台的管理措施包括:第一,认真整顿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秩序。除供销社、农资公司、化肥生产企业、农垦部门、农业三站(植保站、土肥站、农技推广站)以外,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化肥、农药、农膜。对现有经营肥料、农药、种子的单位进行一次清理,坚决取缔非法经营。
作者 萧力伟
机构地区 中国乡镇企业报
出处 《农村科技》 1994年第5期5-5,共1页 Rural Science &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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