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三《思想政治》第四课“我国的民族和宗教”中写道:“民族是历史上形成的一个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共同语言和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见123页)笔者以为,如此定义“民族”概念,似有不妥之处。愿不揣陋拙,提出两点看法与编者商榷。 (一)不应变动四个特征的序列 上述定义把“共同语言”这一特征,列于“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之后,这不符合斯大林提出的“民族是历史上形成的一个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斯大林全集》第2卷,第294页)斯大林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有关民族问题的论述,经过科学地集中概括,形成了完整、科学的民族定义。马克思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中说:“阿提喀四个部落……操同一方言并占有一共同领域。
出处
《中学政治教学参考》
1994年第Z2期37-37,共1页
Teaching Reference of Middle School 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