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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业务招待费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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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浅议业务招待费的计算胡兴仁《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第49条规定:"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在下列限额内,据实列入管理费用:全年销售净额在1500万元(不含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年销售净额的5‰,超过1500万元(含150...
作者 胡兴仁
出处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1994年第6期32-3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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