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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制——一个不可动摇的根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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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立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同时发展其他经济成份的所有制结构,是邓小平同志对我国所有制关系调整与改革的总思路.1985年8月,邓小平同志会见津巴布韦客人穆加贝时指出:“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制,现在占整个经济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同时,发展一点个体经济,吸收外国的资金和技术,欢迎中外合资合作,甚至欢迎外国独资到中国办工厂,这些都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38页.以下凡引第三卷的,只注页码.)十四届三中全会将其概括为: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邓小平同志这一思路,既符合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又切合我国现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利于调动各个地区、部门、企业和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所有制问题。
作者 郭荣成
出处 《唯实》 CSSCI 北大核心 1994年第8期6-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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