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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不可能自负盈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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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革以来,为了使国有企业“自负盈亏”,我们在“两权分离”上做了不少文章.但是,“两权分离”与自负盈亏隐含着一个矛盾;“自负盈亏”的“自”指的是企业,而盈亏的“本钱”却是国家的.在企业只有经营权的条件下,国家作为财产的唯一所有者能不承担事实上的盈亏责任吗?因此,即使在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也不可能真正克服“父爱主义”.期望在“国有”的前提下实现企业“自负盈亏”,是一种理论不彻底的假说,而这种假说,至少迄今为止是与实践相悖的.
作者 赵磊 单丽莎
出处 《唯实》 CSSCI 北大核心 1994年第2期36-3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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