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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教育督导的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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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宏观监督与微观监督相结合 宏观监督是保证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教育领域里的贯彻与实施,也就是大政方针的管理与监督,以实现教育目标为宗旨。微观监督是对教育的某一方面或一个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宏观方面看,应督促下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以法促教,侬法治教,并进行实际的监察,加强宏观监控。要督下级政府落实教育的战略地位,促进《义务教育法》的贯彻与实施;要督教育投入到位,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要督教师待遇的落实。
作者 曾道隆
出处 《湖南教育(上旬)(A)》 1994年第11期12-1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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