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和乡位于吉水县东南部的山旯旮里,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人口分布不集中,经济相对落后。几年来,乡民政所尽职尽责地做好传统民政工作,在扶贫扶优、储金会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保障了民政对象的基本权益。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他们感到,民政所要走出「等、靠、要」的老路,就要发展民政经济。于是乡民政所的2名专职人员四处考察,通过深入细致的市场调查、论证。他们认为新和乡地处山区,木材资源丰富,根据这一优势,他们选定了木柄这个项目。
出处
《社会工作》
1994年第4期40-40,共1页
Journal of Social 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