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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写作的几个“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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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了三年的人民日报新闻函授部的指导教师,看了许多通讯员写的消息,发现用词上存在着不少共同的问题。现在集中讲讲,也许对大家提高新闻写作的水平有所帮助。1,不要用“我县”、“我局”等第一人称。写消息时,不要把自己看作是本地区或本部门的一员,而是在暂时履行记者的职责,即站在局外报道所发生的事实。所以,消息必须用第三人称。这种意识的转变很重要。会促使你从记者的角度衡量所报道的事实的新闻价值。有少量的通讯。
作者 陈力丹
出处 《青年记者》 北大核心 1994年第5期42-42,共1页 Youth Journa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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