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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共体公平竞争法对国有企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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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欧共体公平竞争法对国有企业的规定根据欧洲国有经济中央联合协会的1991年度报告,在欧共体12个成员国内,就业于国有企业的人员大约7300万,创造的价值是整个欧共体企业创造价值的12%,欧共体内18%的投资来自国有企业。这些国有企业不同程度带有国家计划...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1994年第7期35-3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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