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天,我们开始讲我国的产品质量法制。共讲八讲。第一讲“产品、产品质量和产品质量法规”;第二讲“产品质量法规的适用范围”;第三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之一)”;第四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之二)”;第五讲“生产者的法定产品质量义务”;第六讲“销售者的法定产品质量义务和瑕疵担保责任”;第七讲“产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第八讲“产品质量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这些内容以《产品质量法》为主线作重点介绍,同时穿插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出处
《标准生活》
1994年第10期1-4,共4页
Standard Liv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