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引言1992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1992年10月15日和1992年10月30日,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管理的保护文学、艺术与科学作品的《伯尔尼公约》和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管理的《世界版权公约》先后正式在我国产生法律效力,这标志着中国的版权保护事业走上了国际化、合作化的轨道。而由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也早已于199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出处
《新乡学院学报》
1994年第4期45-49,共5页
Journal of Xinxiang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