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对图书市场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管理,他们在坚持依法管理,加强执法力量的同时,还制定了《关于对收缴淫秽、非法书刊的执法人员和立案查处案件人员奖励办法》,其中规定,对收缴淫秽书的执法人员,按淫秽书刊定价的二倍给予奖励;对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淫秽书刊的,公安部门处以拘留处罚的给予公安部门300—500元奖励;案犯被劳教和被逮捕判刑的,给予办案查证人员和公安部门1000—10000元奖励;对收缴非法出版书刊的执法人员,按非法出版书刊定价的10%给予奖励。
出处
《出版参考》
1994年第6期3-3,共1页
Publishing Refer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