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黄伯荣、廖序东二位先生主编的《现代汉语》是现今在我国高校语法教学上很有影响的教科书之一,由试用本到修订本到增订本,几经增删修正,虽在内容、体系上日臻完善,但仍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仅在“语法”部分,就明显地存在着一些不得不让人思考的问题。笔者不揣浅陋,略举数端,加以剖析,以就教于方家。 问题之一:美于“词的结构”的体例安排。教材说:“语法学分词法学和句法学两部分。词法学的研究范围是词的结构、调形变化和词类。句法学的研究范围是短语、句子的结构规律和类型。”(P下_1)这种对语法学研究范围的界定无疑是正确的。但问题是。
出处
《宁夏师范学院学报》
1994年第4期82-86,共5页
Journal of Ningxia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