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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分配不公矛盾 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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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根据税法规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包括: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出处 《中国税务》 1994年第9期15-16,共2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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