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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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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4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涉外税务检查规程】的通知》的要求,为了将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和年度检查两项独立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结合当前税制改革实际,现对199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请根据本地具体情况研究执行。
出处 《中国税务》 1994年第6期45-46,共2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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