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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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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推行新税制后,不失时机地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十分重要的。否则,征管与税制相脱节,再好再规范的税制也很难发挥应有的整体职能的有效作用。 从1988年开始,各地陆续进行了多种模式的征管改革,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随着新税制的实施,征管改革必须进一步深化,以保证新税制的顺利运行。根据新税制的要求,深化征管改革的核心任务是,建立一个有现代化技术支持的、相互协调制约的申报、代理。
出处 《中国税务》 1994年第12期3-3,共1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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