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都明确指出,在组建国家政策性银行的同时,原有的工、农、中、建四大专业银行将要通过调整组合转变为国有商业银行。这是继1984年建立中央银行体制之后我国金融体制又一次重大的改革,也是党和国家为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作出的重大举措。那么,如何在体制改革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大环境中,有效地按照商业性原则进行改革创新,把专业银行办成具有银行本质特征的真正的商业银行呢?本文就此谈些浅见。
出处
《青海金融》
1994年第7期17-20,共4页
Qinghai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