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我们的教学对象是离职进修的教师和将成为教师的师专生,所以我在《逻辑代数》教学中,结合中学教学的实际情况,对几个问题作如下处理。 一个问题是关于集合的概念。在中学课本中,是通过实例对集合概念的某些特性加以描述,在中学课本的教学参考书中,也没有对这一概念作完整而全面的描述。因而在中学教学中,甚至某些中学教师自己的理解中,都会出现对这一概念的片面认识,有的教师在课堂上讲“集合的定义”如何如何;而中学生,由于遇到的多是自然数集、实数集、“教室里所有的桌子”之类的实例,往往认为集合的元素只能是具有某些共同性质的事物。实际上,集合是数学中一个重的原始概念,无法用其他概念来定义,只能通过描述来建立,我在教学中。
出处
《南京晓庄学院学报》
1994年第Z1期119-120,共2页
Journal of Nanjing Xiaozhuang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