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建立和完善的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农机化工作,更快、更好地适应农业生产商品化、现代化的要求,笔者认为,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切实增强以法治机意识,把管理服务工作纳入法制的轨道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就是法律经济,各种经济现象和调控措施都必须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农业法》和《农业技术推广法》这两部根本大法的颁布施行,为发展农业、稳定农业的基础地位提供了法律保证。我们要强化以法治机。
出处
《江苏农机化》
1994年第2期2-6,共2页
Jiangsu Agricultural Mechanization